2025年西安蓝田县医疗定向招聘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2025-04-22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22
根据《2025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现将蓝田县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蓝田县新城路38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陕西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具体为:
1.国内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为专升本或后取学历的还须提供第一学历相关证件。
(四)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定向招聘”、“特岗全科”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具体提供如下:
1.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计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定向招聘”、“特岗全科”或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五)除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第(四)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近2个月内档案托管机构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或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蓝田县人民政府网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咨询电话:029-82731701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蓝田县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tian.gov.cn/xwzx/gsgg/1914156452962914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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