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公告
2025-01-22 来源:南通人才网 浏览量:74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上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23日上午9:00—10:00。 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2月23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面试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面试成绩;(2)笔试(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 55092062。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4:缴费流程.doc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上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23日上午9:00—10:00。 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2月23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面试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面试成绩;(2)笔试(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 55092062。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4:缴费流程.doc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月16日
2025年1月16日
原标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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